法学研究会的会长们
编者按:1949年,董必武、谢觉哉、罗瑞卿、邓颖超、沈钧儒、钱端升等老一辈法学家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大力宣传新法制。21世纪以来,新一辈法学家继续扬起法治建设的旗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呕心沥血。在新时代的法学家中,法学二级学科研究会的会长们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他们作为法学研究、法律实务、法学教育领域的佼佼者,引领着一个国家法学学科的成长、壮大!在零零后逐步成为法学专业学习的新人时,有必要通过梳理性介绍让青年学人们了解前辈名家们,这样才能让法治建设的接力赛继续跑下去,一棒接着一棒跑!
作者简介
暖阳,华东地区某校研究生,限于资料与能力有限,本文难免疏漏,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
李林,1955年生,山东招远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西政80级本科生,1984年、1987年先后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理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师从吴大英教授。李林教授2011年被推选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该称号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相当于中国科学院院士,至今仅有王家福、梁慧星、郑成思、王叔文、马骧聪、杨一凡等极少数法学家获此殊荣。他还曾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法学系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三十多年如一日,李林致力于法理学、立法学、比较立法学、人权理论、法治理论、宪政民主理论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并围绕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较多具有影响力的观点。知网统计数据显示(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为截至2021年6月知网统计数据),他累计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另外他还提交内部研究报告160余篇,共出版论著60余部。
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
韩大元,1960年生,朝鲜族,吉林人,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师从许崇德教授。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87、1994年分别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他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等职务,获评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9年度法治人物”称号、“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韩大元已在宪法学的教学科研岗位上奉献了三十四载岁月,始终扎根中国大地,深挖本土宪法命题。他十余年潜心收集资料撰写的《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一书全面展现了新中国宪法的诞生过程;他捐出的珍贵历史文献已成为五四宪法纪念馆的重要馆藏,五年来,该馆有超过30万人次参观。他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合著40余本,发文281篇,2005年至今年均发文12篇。
韩大元培养了博士、硕士一百余人,有的学生已成为学界的中坚力量,如夏正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世涛(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行政法学会会长--马怀德
马怀德,1965年生,青海循化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师从应松年和陈光中,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北京大学84级本科生,1990年、1993年分别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马怀德系中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他曾获全国“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7年入选CCTV“中国法治人物”,2020年,荣获“中国年度影响力人物评选”之“2020年度法治人物。
他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国家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几乎所有国家法治领域的重大改革,都有马怀德的参与。马怀德曾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讲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他主张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以及专门的行政复议局,同时大力推动行政法治,呼吁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他出版的个人专著、主编教材,与人合著达40余部。累计发表论文200余篇,2010年至今年均发文11篇,被引百次以上的论文高达23篇,科研成果达200余万字。
马怀德桃李满天下,已经培养了一大批成绩卓著的人才,目前学界较为知名的解志勇(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等均受过他的指导。
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
赵秉志,1956年生,河南南阳人,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师从“人民教育家”高铭瑄教授。198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1984年和1988年分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他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名誉院长等社会职务。曾获“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等荣誉。
赵秉志32岁当副教授时,刑法学界还没有50岁以下的副教授;36岁当教授时,刑法学界还没有60岁以下的教授;37岁成为新中国第四批刑法专业博导时,全国仅有9位博导,只有这一位青年。他是最早从事“一国两制”刑法研究的学者之一,除此之外,他在中国刑法、中国区际刑法、国际刑法、金融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领域也有深入、细致的研究,为中国法律的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赵秉志以第一作者(独作)累计发文432篇,2000-2018年年均发文16篇,被引百次以上的论文高达32篇。他还出版个人专著和文集17部,主编刑法学教材10余部,主编、合著专业书籍300余本,合译专业书籍8本。个人著述达500余万字。
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
王利明,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人大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王利明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被评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6•中国十大教育英才”、“2007•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2020•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等。
提到王利明,不得不提到我国首部法典--民法典。任教三十多年,王利明不仅参与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及修订工作,还在民法典草案编纂过程中,贡献了学识和心力。他大力推动人格权独立成编,开创世界民事立法的先例。他以第一作者(独作)身份发文4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高达300余篇。自2005年以来,王利明保持着年均发文20篇以上的高产状态,2015年甚至达到了59篇,单篇最高被引达1579次。同时出版20余部个人专著。发表数量(论文与专著)第一、被引用次数第一,可谓高质量、高产量。2018年举办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民法学发展暨王利明文集典藏本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王利明在民法领域的代表作品,共计13卷1000余万字,整整码放两大箱,现场诠释了何谓“著作等身”。
从事法学教育事业以来,王利明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逾百人,其中不乏中青年法学家等优秀人才,如王轶(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等。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
赵旭东,1959年生,山东栖霞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本科学位 ,1985年和1995年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他先后获评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中国当代法学名家” “法治中国—有突出贡献的百大法学名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世纪80年代末,赵旭东对于我国企业立法体系、集体企业法人制度、公司立法的调整对象、独资企业立法等问题作出了开创性研究,至今仍不失学术价值与立法借鉴意义。如今,62岁的赵旭东仍然活跃在学界,他致力于民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规范的研究,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等20余部学术箸作。在民法典编纂研究工作中,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合同编牵头人之一。他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赵旭东门下弟子有薄燕娜(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宋良刚(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导师)、于海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子学(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等
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
张守文,1966年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师从杨紫煊教授。他先后于1989年、1994年、1999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张守文荣获北京市法学会“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首届“青年教师奖”,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并当选“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张守文对经济法基础理论、财税法基础理论等领域有很深刻的研究,尤其是对宏观调控权的权限范围等问题有开创性的见解。他主编的《经济法学》受到了各法学院校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他累计发文112篇,单篇最高被引710次,被引百次以上论文15篇,独著、合著、主编著作30余部。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
卞建林,1953年生,江苏泰兴人,中国第一位刑事诉讼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他先后于1983年、1986年、199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他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获聘为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全国仅50人)。
他大力推动无罪推定原则,主张赋予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沉默权。卞建林累计发文162篇,2010年以来年均发文13篇,独著、合著、主编著作30余部。
卞建林门下弟子众多,包括粟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科研处处长)、刘革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
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张卫平
张卫平,1954年生,山东莱芜人,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学院79级本科生,并于1986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杂志主编。现任天津大学教授,曾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多年。他兼任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张卫平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并提出了以民事诉讼体制转型为导向的,一整套关于民事诉讼体制、模式的宏观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调整的理论与技术,形成了具有个人独创性的民事诉讼体制及转型理论。除此之外,在民事诉讼制度基本理论、民事证据理论、诉讼调解理论、非讼程序理论、民事强制执行理论、破产制度理论、公证制度理论等领域中也有其独到的见解和理论阐述。
张卫平累计发文210篇,单篇最高被引452次,被引百次以上论文27篇,2010年以来年均发文12篇。独著著作14部,合著著作47部。
张卫平培育了大批法学人才,目前较为活跃的有曹云吉(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学棉(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等。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
刘春田,1948年生,山东乐陵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师从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佟柔。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国务院特殊津贴。1983年、1987年分别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刘春田的所有身份,都与知识产权相关: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国家重点教材“第一首席专家”,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等。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之一”。2018年美国商会将知识产权教育杰出成就奖颁给刘春田,这是这一奖项自设立以来首次颁发给中国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专家,意义深远。
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一片空白的困境中,刘春田毅然投身于知识产权法的科研与任教工作中,并成为在中国第一位开设系统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授,我国第一部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也是由他与郑成思共同设计完成。他还参加了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草或修订等立法工作,在版权法与著作权法称谓的选择上,其力主使用“著作权法”用语,为立法所接受。如今,73岁高龄的刘春田仍活跃在教学与科研的一线,并为不同机构的知识产权事务积极倡言,“知识产权先行者”当之无愧。
国际法学会、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黄进
黄进,1958年生,湖北利川人,法学博士。历任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与王利明、吴汉东是同班同学;同年于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学习,先后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他师从韩德培,是中国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荣获“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黄进主攻国际私法学,旁及国际公法与比较法学,尤其是在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区际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国国际私法的学术与实践中有深入、系统和独到的研究。他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的著作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荷兰《海牙国际法年刊》、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等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190多篇。
黄进培养了大批国际私法专业人才,其不少门生仍活跃在学术与实务的一线,如杜焕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邹国勇(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庆元(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李庆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副研究员)、马德才(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
沈四宝,1946年生,上海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已退休)。197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在该校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他兼任第二届教育部社科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曾获“国家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75岁高龄的沈四宝兼备深厚的中西方法学理论基础,尤其在国际商法领域有着较高造诣,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房地产业务等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沈四宝是我国较早一批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在其十多年的律师工作中,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极其擅长于法庭诉讼和仲裁开庭过程中的辩论。他还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学术上,他累计发文96篇,出版专著30余部。
沈四宝门下弟子有冯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其家(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丁丁(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
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
张鸣起,1953年生,山东龙口人,西南政法学院78级本科生,中央党校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历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等,现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会长。
数十年来,他理论联系实际,并身体力行地践行“保障最广大劳动者的福祉”这一理念。从派遣劳动者反映最强烈的同工同酬问题到新时代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均能看到他奔走呼号的身影。同时,作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高度重视高校与地方法学会的发展,他长期奔赴各高校、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并就高校学院法学教育的规划设计、人才培养力度以及拓宽地方立法服务的范围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
吕忠梅,1963年生,湖北武汉人,农工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学习,先后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她兼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常委,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荣获中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十大女杰”“中国法学名家”“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吕忠梅和老师代理了国内最早的环境污染诉讼案件。三十九年的“环境法人生”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环境法治一路走过的不平凡历程。从用长达二十三年的时间呼吁制定长江法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她在环境法治建设方面的成就可圈可点。作为一名环境法教授,她还出版专著20余部,在《求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20余篇,近十年年均发文10篇,单篇论文被引高达646次,被引百次以上达22篇。科研成果共600余万字。
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
夏吟兰,1957年生,上海市人,法学博士,师从我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巫昌祯。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1986年、2006年先后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她兼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妇联书记处特聘专家顾问等职务,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夏吟兰作为起草专家组成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要起草专家。同时她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起草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三十多年来,夏吟兰一直从事婚姻法教学科研工作,出版专著、教材30余本,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国家及地方各类学术刊物以及外国、港、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文章百余篇。
夏吟兰门下较为活跃的学生有张玲(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邓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等。
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鸿钧
高鸿钧,1955年生,黑龙江省海伦人,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198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三年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担任助教、讲师;199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后升为研究员);1998年至今,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
高鸿钧长期致力于法理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制史学的研究,其提出的法治三驾马车理论(分别为现代的市场经济以及相关的法治;用人权和宪政作为框架,以民主作为运行机制的三位一体的公法体制;经过现代加工整合提炼出来的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在学界引发了较大反响。他累计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30余部。
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
张文显,1951年生,河南南阳市人,哲学博士。吉林大学74级本科生;1982年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于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历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所长、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等。现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等数十所国内外名校的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建国60周年对新中国法学和法治建设最有贡献的60位法律人之一”等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张文显以法理学作为主导研究方向,他延伸拓展的第一个领域便是西方法哲学,这对加快中国法学理论建设起到了巨大的学术推动作用。近几年他将研究对象瞄准司法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均进行了调查研究和理论检视,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我国的司法理论体系。张文显累计发表学术论文208篇,被引百次以上论文31篇,最高被引1058次。其先后出版个人专著8部,主编、副主编国家级重点教材和其它各类重点教材16部,合作完成著作(含主编、副主编、撰稿)32部,译著2部。其主编的面向21世纪法学核心教材《法理学》,发行量超过100万册,高校采用率达到48%。
张文显共培养博士研究生百余名、博士后10余名。如今,他们活跃在法学教育、法治建设、政务、商务、军界等各个领域,如宋显忠(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刚义(大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晓辉(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李庚香(河南省社科联主席、党组书记)、刘红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那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丰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等。
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新宝
张新宝,1962年生,湖北公安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硕士学位(师从中国民法先生佟柔),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荣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称号。
张新宝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责任,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过程中,其提出的完善互联网侵权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增加在侵害个人信息、知识产权侵权与失信联合惩戒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等方案得到了立法者的重视。他累计发表论文130余篇,被引百次以上高达32篇,最高被引1379次。
青苗法鸣向全体青年学人进行长期征稿和专题征稿
一、长期征稿:
主要推送法学、文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类、思想类稿件,体裁不限,论文、时评、书评、影评、案例分析、译文等皆可。
以来稿质量为采用之标准,欢迎篇幅适中、论证详实、观点独到的稿件,来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不对作者身份做要求,鼓励本科生练笔发声、交流进步。
为规范用稿,提高编辑质量和效率,来稿请以Word文档通过附件发至投稿邮箱:qmfmbj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投稿青苗法鸣”,邮件正文中附上150字内的作者简介(内容不限,需包含作者姓名等基本信息,亦可附上照片)。对于所收稿件,我们会尽快安排评审,并在3天内回复审稿结果。
稿酬等详情请点击:稿酬有多好?够买一箱钟薛高!
二、专题征稿:
1.针对本次的短期专题征稿,我们将对收稿文章的基础稿酬提高200%,激励性稿酬不变。收稿的质量要求仍保持不变。务必在来信标题中注明“投稿青苗法鸣+专题征稿+xxxx”。期限及文章要求请点击:投稿,一键擦亮你的520曝光值
2.本轮专题征稿聚焦的主题
1) 民法典时代的民法学术与实务
2) 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法律问题
3)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理论与实务问题
4) 同性情侣同居期间的人身与财产关系
5) 中国共产党百年的法治建设史
6) 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法治发展
7) 以骑手为例的新型劳务(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
8) 离婚冷静期适用的理论与实务分析
本文责编 ✎ 清风
本期编辑 ✎ 倩妹
推荐阅读
联系我们
长期收稿邮箱:qmfmbjb@163.com
社群交流请添加公共微信:
公共微信1:qmfmggwx
公共微信2:qmfmggwx2
付费咨询与讲座请添加小助手微信:qfxzsggwx
商务合作请添加微信:Fuermodian